2005年8月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滥砍行道树被亮黄牌
本报记者 徐晓 实习生 叶琛琛

  从奉化市莼湖镇冒头通往鄞州区盘松公路楼隘段的公路上,人们可以看到公路两旁的行道树突然缺失了一段,道路两旁倒着许多被砍翻的大树,大的树木直径有40多厘米,最小的直径也有20多厘米。除了这些被砍倒的树,这段道路两旁的大部分树木也都被画上了将被砍掉的红色标记。而这样的砍伐行为,竟然未经林政部门审批过。日前,奉化林业局对此事做出了严肃处罚。
  记者了解到,被砍倒的行道树共有87棵,都有着近30年的树龄。楼隘村的村民们说,7月7日上午,他们还没有发现树木被砍,到了下午就发现树木被砍倒了。“据说是交通部门为了将这条柏油马路改造拓宽为水泥路而砍的树。”村民在向记者抱怨时也在纳闷:树木长这么大不容易,为什么不采取移栽的办法,让这些树木继续生存下去?
  根据林业部门的相关规定,假如零星的属于“四旁”(村旁、宅旁、水旁、路旁)的,不需办理采伐证,但如果是林带比较长的树木,都需办理采伐证。
  记者找到了正在负责拓宽这条道路的工程队,一位姓陈的负责人说,他们负责施工,砍树是奉化交通局交给的任务。记者在奉化交通局了解到,这条道路只有5米宽,现在要拓宽至7.7米,他们砍的行道树,是生长期较快的水杉树,而且他们就砍树一事已经事先通知了村里,要办砍伐证也该由村里出面办理。
  记者找到了奉化林业局法规科的樊科长,他说:“这些树都是86年种下的,树龄已近30年了,这次被人砍了真是可惜了。”他告诉记者,他们已经去过现场,并对此事进行了调查。这些树为楼隘村所有,而且村两委已经开会讨论过此事,并同意交通局砍伐,但是没有办理砍伐证,应该定性为滥伐。
  楼隘村党支部张书记也向记者证实了此事:“这些树都属于村里,村委会是同意交通局砍伐的,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还需要办理砍伐证,这次被处罚确实是因为我们的错。”
  最后,林业局樊科长告诉记者,奉化林业局近日已经对楼隘村作出处罚决定,根据被砍伐树木的数量和蓄积量,要求村里补种树木435株,并罚款9855元。